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实施细则(第三轮)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简介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托节能减阻添加剂教育部工程中心、河南省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河南省纳米杂化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12月批准建设。中心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其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心现有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研究技术人35人,其中国家杰青1人,中原学者1人,省特聘教授3人,黄河学者4人,校特聘教授9人,青年英才1人,博士生导师23人。中心设立纳米材料制备化学、纳米润滑材料、有机功能材料以及能源与环境催化等四个研究室和一个产业化中试基地。拥有价值4000余万元的分析仪器和中试设备,3000平方米的专用实验室和1500平方米的中试厂房,是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同时也是实验室研究成果工程化,工程化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平台。
中心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纳米材料宏量制备及应用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发展高性能、多功能纳米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培养相关专业的研发和工程技术人才。多年来在纳米杂化材料研发方面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工作,利用原位表面修饰技术制备了系列纳米材料,该方法能解决纳米材料表面物理、化学稳定性差,易团聚等技术难题,同时赋予材料特定的功能性。先后完成 “973”、“863”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一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多。 逐渐形成了“原位表面修饰制备有机-无机纳米杂化材料”的特色技术,具有从基础理论-技术开发-工业生产系统创新的能力。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细则
一、 申请条件
(1)“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学士学位的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3.通过开题考核,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所选课题明确且意义重大。
5.申请硕博连读学科与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科为同一一级学科。
6.经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有两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人员推荐。
(2)“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2)IELTS≥6.0;(3)TOEFL≥90;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在化学、材料等相关研究领域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篇。
6.专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在化学、材料等相关研究领域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一件,排名要求本人排名第一或所有学生中排名第一。
(3)专业成果由于保密等原因未发表者,可向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讨论审议通过后可参加考核。
7.经由两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人员推荐。
二、考生申请程序
1. 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2. 报名时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以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时间为准),并将申请材料于2023年5月28日前送至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26办公室,田老师收,电话0371-25152697、17637860991。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表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 注 |
1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 |
2 |
专家推荐信 |
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书面推荐 |
3 |
个人陈述 |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5 |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6 |
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
复印件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7 |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往届生提供,应届生无需提供 |
8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
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 |
9 |
相关学术论文复印件 |
根据报考学科需求提供复印件(见附件1) |
10 |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
11 |
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
考生填写《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 |
12 |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
复印件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13 |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
见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
14 |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
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 |
15 |
硕士学位论文 |
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
16 |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
17 |
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
硕博连续考生提供,填写《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1)中相关内容,打印、签字 |
1.硕博连读需提供材料清单中的第1-6,10、17
2.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供材料清单中的第1-16项
三、资格审核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另行通知);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26办公室,自带U盘拷贝英文文献。
四、综合考核
(1)“硕博连读”考生综合考核:
导师组(同上)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具体内容:指定外文文献ppt讲述15 min,自己的科研工作ppt讲述15 min,导师组提问10 min。
复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
复审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四楼报告厅417;
候考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四楼425会议室(要求考生提前30min候考)
复审成绩实行100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包括笔试科目一化学综合、笔试科目二现代表征技术。
面试包括面试项目一外语考核(以百分计)、面试项目二综合评价(以百分计)评委组从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同“硕博连读”。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笔试 2022年5月29日15:30-17:30。
面试 2022年5月30日8:30开始。
考核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17教室。
3、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文献讲解成绩+综合评价成绩)/2]×70%。
笔试和面试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排序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五、拟录取
(1)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初审和复审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23年05月前在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官网公示3天,公示后并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同意后,将对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它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七、联系方式
(1)快递邮寄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26办公室
(2)联系人
田老师,电话:0371-25152697、17637860991
邮箱:nmzxykb@vip.henu.edu.cn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2023年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