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简介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托节能减阻添加剂教育部工程中心 、 河南省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河南省纳米杂化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12月批准建设 。 中心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其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心现有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等专业研究技术人33人,其中中原学者1人,省特聘教授2人,校特聘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21人。中心设立纳米材料制备化学、纳米润滑材料、有机功能材料以及能源与环境催化等四个研究室和一个产业化中试基地。拥有价值4000余万元的分析仪器和中试设备,3000平方米的专用实验室和1500平方米的中试厂房,是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同时也是实验室研究成果工程化,工程化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平台。
中心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纳米材料宏量制备及应用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发展高性能、多功能纳米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培养相关专业的研发和工程技术人才。多年来在纳米杂化材料研发方面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工作,利用原位表面修饰技术制备了系列纳米材料,该方法能解决纳米材料表面物理、化学稳定性差,易团聚等技术难题,同时赋予材料特定的功能性。先后完成 “973”、“863”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 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多。 逐渐形成了“原位表面修饰制备有机-无机纳米杂化材料”的特色技术,具有从基础理论-技术开发-工业生产系统创新的能力。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细则
一、基本原则
所有参加“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30;
(2)IELTS≥6.0;
(3)TOEFL≥90;
(4)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获学士学位的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3.通过中期考核,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所选课题明确且意义重大。
5.申请硕博连读学科与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科为同一一级学科。
6.经本人硕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有两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人员推荐。
三、考生申请程序
考生在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8日(第一轮)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第一轮)寄(送)至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26办公室,贾文慧收(邮寄请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电话0371-25152697。
四、考核办法
1.初审办法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初选考生名单,初选名单在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网站主页公示。
(1)初审时间:2021年3月8日上午9:00。
(2)初审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四楼展厅
审查材料:
表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 注 |
1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 |
2 |
专家推荐信 |
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书面推荐 |
3 |
个人陈述 |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5 |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往届生提供,应届生无需提供 |
6 |
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普通招考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申请审核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
7 |
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
复印件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8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
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 |
9 |
相关学术论文复印件 |
根据报考学科需求提供复印件(见附件1) |
10 |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
11 |
河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申请—考核考生提供,填写《河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中相关内容,打印、签字 |
12 |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
复印件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
13 |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
见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
14 |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
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 |
15 |
硕士学位论文 |
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
16 |
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 |
提供期刊封面和论文复印件 |
17 |
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
硕博连续考生提供,填写《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2)中相关内容,打印、签字 |
18 |
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 |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同时提供检索收录证明) |
说明:
1.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供材料清单中的第1-10、14、18项;
2.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供材料清单中的第1-16项;
3.硕博连读需提供材料清单中的第1、2、10、17。
4.材料清单中的《专家推荐信》、《个人陈述》、《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模板请见附件2。
2. 考生报到:
考生报到时间:2021年3月9上午9:00(第一轮);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426。
注意:报到时请自带优盘,需要拷贝文献。
3. 复审办法
(1)导师组(同上)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具体内容:指定外文文献ppt讲述15 min,自己的科研工作ppt讲述15 min,导师组提问10 min。
(2)复审时间:2021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14:30-17:30。
(3)复审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四楼报告厅417
候考地点: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四楼展厅(要求考生提前30min到展厅候考)
(4)复审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5. 录 取
(1)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初审和复审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21年6月4日在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官网公示3天,公示后并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同意后,将对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