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心各推荐一个,三好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下面评选办法进行推荐,报至研究生院后进行差额评比。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获得过 “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4.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按照百分制积分。其中科研积分占60%,活动奖励积分占30%,综合测评占10%。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 科研及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按照河南大学当年分区计算论文积分。SCI一区1篇30分,SCI二区1篇20分,SCI三区1篇15分,SCI四区1篇10分,EI1篇10分;
(2)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每人按照50%计算得分;
(3)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的论文,学生按照50%计算得分;
(4)发表的论文要求河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推荐人积分相同时,按分区排序;分区相同时,按同区期刊当年影响因子排序;
(5)授权专利15分(专利不分排名先后,如有多名学生参与则平分积分),未授权专利不加分;
(6)参与应用研究工作并形成经济效益者(以销售合同为准),给予积分奖励(每万元2分,参与人员权重分配由导师界定)
2. 活动奖励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5分;
(2)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10分;
(3)参加校级及中心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励5分;
(4)参加其它活动奖励(优秀网络宣传员、体育比赛获奖):2分。国家、省、校、中心四级奖励分别计分。
以科研成果为唯一依据获得的相关奖励不计算在活动奖励中,如国家奖学金、河南大学优秀学术论文、侯镜如奖学金等。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科研积分和活动积分进行加权平均后的总和为个人最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3. 综合测评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中心评优委员会对每位参选同学进行综合测评。对每位参选同学按照满分100分进行打分作为原始测评分数,乘以一定系数,以原始科研积分为最高分,进行折算。折算后分数乘以10%作为综合测评最终得分。
4.最终成绩计算:
折合科研得分(A)+最终活动奖励得分(B)+最终综合测评得分(C)=总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评选申报
1.所有参评学生自行填报参评申请书,必须征求导师意见,导师根据学生学成绩、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签署是否同意推荐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导师和负责本课题组学生管理的老师对于参选同学具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同学不得参与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所有参评同学填写评优积分表,其中折合得分不填。
3.所有参评同学须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以及电子版评优积分表交至指定班委老师处,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4.在规定截止时间内由辅导员老师计算并完成科研积分和活动奖励折合得分,由评优委员会对各位参评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并计算折合分数,并最终确定综合得分。
四、确定程序
1.评优委员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按照学校分配指标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并上报学校;
2.推荐名单确定后,由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然后上报学校。
六、评优委员会组成
评优委员会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5名相关老师组成。
七、其它
本办法由中心评优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